各区人社局、财政局,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、财金局,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、财金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彻省政府“技兴荆楚”工程,全面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求,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加快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,根据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鄂政发〔2019〕10号)、《省人社厅关于印发<湖北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鄂人社发〔2023〕1号)等文件精神,我们制定了《2023年鄂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南》《2023年鄂州市新技师培训工作指南》《2023年鄂州市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执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(培养期超过一年的,以受理时间为准)。
附件:1.《2023年鄂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指南》
2.《2023年鄂州市新技师培训工作指南》
3.《2023年鄂州市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指南》
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财政局
2023年5月4日